近日,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了《“十四五”国家安全生产规划》。
加强全国安全生产有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设,健全以强制性标准为主体、推荐性标准为补充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,构建“排查有标可量、执法有标可依、救援有标可循”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格局。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精简整合,有效提高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通用性和覆盖面。强化安全生产基础通用标准制定,加快急需短缺标准制修订,增加标准有效供给。加快电化学储能、氢能、煤化工、分布式光伏发电等新兴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制修订。积极培育发展安全生产团体标准、企业标准,推动建立政府主导和社会各方参与制定安全生产标准的新模式。